民法总则对宣告失踪是如何界定的
民法总则对宣告失踪的界定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
民法总则对宣告失踪的界定是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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