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为什么不能参与经营活动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违反了第三十一条第九项规定,公务员不能参与的行为如下:
1、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2、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4、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5、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6、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7、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8、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9、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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