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冷静期吗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冷静期是30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
《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冷静期是30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