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久才能提车
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
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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