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是什么
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换押证;
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
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
7、卷宗封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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