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Answer Answer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试用期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补缴。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