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
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