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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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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