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的变更有哪些情况
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
如果发现判决错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怀孕的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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