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条件构成是怎样的
(一)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二)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主观意思;
(三)须管理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四)须无法律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内容均由AI生成,其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不代表我们的态度或观点。
(一)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二)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主观意思;
(三)须管理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
(四)须无法律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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